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协会章程 | 港口简介 | 理事机构 | 协会信息 | 政策法规 | 港口知识 | 在线咨询 | 正在办理 | 导航栏目管理
 
热门新闻
没有记录
 
 
深圳港已与26个国际港口建立友好关系
新闻来源: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19/10/12 10:58:00

10月10日,第五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合作港论坛暨第八届深圳国际港口链战略论坛在深圳举行。论坛以“港口与自贸区联动发展”为主题,来自多个国际港口和协会,以及深圳港航企业、协会、相关智库及研究机构负责人、专家等300多人出席论坛,共同分享深圳港在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成果,探讨港口自贸区政策创新及对接路径。

据悉,目前深圳港已与鹿特丹港等26个国际港口建立了友好港口关系。在中央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使命的背景下,深圳将继续依托港口优势,深入落实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政策措施,以新加坡等先进城市为标杆,以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为重点,努力建成国际一流的现代航运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有关负责人做了关于深圳港的主旨发言,他介绍了2018年深圳港口发展的新变化,同时提出,在港口与自贸区、区域联动发展的背景下,深圳港将主动构建与国际港口的政策对接体系,积极推动深圳港航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港口企业建立商业往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港口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经验,全面深化数字港口、智慧港口建设,全面提升港口服务功能。

会上,深圳港、鹿特丹港、安特卫普港、热那亚港等15家国际港口共同签署了《深圳宣言Ⅵ》。《宣言》提出,未来将发挥港口枢纽功能,共同促进自贸区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制度创新,实现港口与自贸区政策对接;探讨港口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经验,促进港口链各企业的商业机会。


 
版权所有:中国港口  维护单位:铜陵市港口协会   沪ICP备05056019号  沪公网安备31022102000114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