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中抓斗闭合要严密,严禁抓斗高空抛洒;长期堆放的散货必须覆盖,临时散货堆场须修砌与货堆等高的围挡;对敞装易扬尘货物的船舶落实遮盖防尘措施。为落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有效控制和减少港口作业、船舶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市港航局多措并举,积极改善沿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在巩固港口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市港航局重点整治了滨江大道沿线17家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港区道路的扬尘污染。1-7月,共下达1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函)、4份问题通报,督促港口企业通过覆盖、喷淋、硬化堆场、修建隔离墩等方式,规范散装货物和易扬尘货物在港口的运输、堆存和装卸,减少扬尘污染。
截至目前,按照整治方案安排的时间节点,绝大部分港口企业已提前完成易扬尘散货堆场防尘网膜覆盖,落实了专人管理、场路保洁和洒水控尘,提前完成扬尘污染防治的硬件安装和基础设施建设,如在码头出入口建成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污水沉淀池,完成道路与堆场周边喷淋系统安装并投入使用,完成通道、场地硬化,建成堆场周边隔离围挡。新建码头项目工程中,已按环保要求配备绿色环保装载、运输工具,同步建设靠港船舶岸电系统。
为推进码头扬尘整治,市港航局将港口码头堆场及其作业场所环境问题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对完成整改任务的码头逐个验收、销号,并将港口环境整治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换发的审核条件,港口环境治理效果与货港费维护项目补偿资金挂钩。
下一阶段,市港航局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及治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港口环境监管,常态化开展港口码头作业现场巡查检查,督促码头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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